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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历复印收费标准
来源:威海市立医院 发布时间: 2025年07月03日 09:36:47

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(鲁发改价格{2024}433号)文件,根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1号)规定,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(含打印等)病历资料的,可以收取工本费,收费标准最高每张(含A4、B5纸)0.2元,双面复印或者复制(含打印等)的按2张计费,不得另收其他费用。

   上述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,有限期至2029年6月30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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